农业部:5种农产品不能上市 * G( j9 i( a; G( c2 L+ @4 @! F
2006-11-06 经济参考报 10版 $ ^% o2 u. N3 c3 `. H1 e
农业部:5种农产品不能上市
$ c6 K) L; u- F) l$ L+ I2 m! _& k" k; Y6 h
从11月起,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将在全国正式实施。今后,伪造有机、绿色等食品认证的企业、个人,最高将被处罚10万元,而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也将不得上市出售,销售问题农产品最高可罚2万元。- [. L' A( l9 }4 T5 M2 {; s
据了解,根据最新的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,如果消费者食用了问题农产品而受到损害,生产商和销售商都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' @5 O- X) s3 ^ s$ t4 u! J) e
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明确规定了5种农产品要坚决杜绝在市场外。它们分别是: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、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;农药、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;含有致病性寄生虫、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的产品;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强制性规定的保鲜剂、防腐剂等材料及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。
$ \7 e: ?" ]3 L9 {: I9 c/ } (摘自11月1日《市场报》皇甫萍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