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局党委研究,报请上级部门同意,拟在全市公开选拔3名文秘人员和1名计算机专业人员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 # {4 H. ?7 D4 V
一、职位设置 / G# l. f$ z. o" ?' |
文秘人员3名,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。
( P) i+ O- Y8 H) M3 L6 q2 |二、基本条件
: d! s. E2 T- H. J- x" N1、思想品德好,事业心强,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;
7 L- ]; S- H* C2、文秘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国家公务员(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)身份,具有3年以上从事综合文秘工作经历; & f7 Z3 j1 X& f
3、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具有计算机安全防护及安全软件开发特长(在全国获奖者优先)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;
$ _' g3 U8 K" r4、年龄35周岁以下(截止时间:2011年7月31日),男性,身体健康;
- i' h$ j# ` c3 s8 Q$ {6 V8 a5、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, E8 }& i- j6 L+ h- U+ E& `
三、报名时间、地点 ) }* q( p" F/ a+ M
报名时间:2011年8月2日至8月12日,报名地点: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号:衡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。联系人:仇争,联系电话:8208309。
* q4 Q; }0 w/ p4 L四、有关事项 6 U+ L l* E8 l7 X; r% W9 [5 G9 F7 e7 X
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、有效身份证件和国家公务员证原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在报刊、杂志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和学术论文。从事文秘综合工作经历或计算机开发相关软件成果等。 具体录用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实施。
, c9 A- X, q# |衡阳市公安局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