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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文写作] 下发意见是否一定要加个印发通知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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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猫 发表于 2013-2-21 14:37:0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 
公文写作培训班
网友问题:
0 O# E' E1 b9 x6 y$ `& \  z
" Q, g2 j% ?$ f, p% m. B     意见本身是文种,我发现批转时经常加通知,但有时在印发时很少加通知。但见到两份文件,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地震灾区恢复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08〕52号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2〕33号)。
& u5 e9 W) U+ G) y  请问,1、这种通知是否改为意见直接印发更为妥当? + g+ [9 f+ `2 W1 g1 \9 _/ `
  2、发文单位都愿增加公文的执行性,是不是为了增强意见的执行性,就改成加通知印发了? $ x. J, F7 w4 O- B2 y1 ?8 K
, P9 @2 ]8 ?; E6 O6 V% M

  k' [. c% b9 I' ]0 A. y% B8 q. g3 D! Z
老秘观点:3 E( ^6 B9 d* k, ^4 G
3 s- f9 _- X) a
如你所言,意见是党政机关使用的正式文种,如是批转或转发,加上“通知”是必要的,例如《ΧΧ省人民政府批转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救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》;但如果是印发,应以直接印发为妥。至于用通知印发是为了增强意见的执行性的认识,是没有道理的,也是毫无依据的。意见是1996年党的机关《公文处理条例》和2000年《公文处理办法》中新增加的文种,在此之前由于不具备独立行文资格,故一般用通知印发,而在将其确定为法定公文文种之后即应单独印发,无端用印发性通知运载“意见”行文,是历史性影响延续所致。
! Y. }: z4 ^8 v% L% I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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